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转让的程序是:商标所有人与受让人签订商标权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经商标管理部门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商标局不得核准可能造成混淆或其他不利影响的转让,并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1、商标过户形式
①合同转让:最常见的商标转让方式,双方通过签订合同,并提交到商标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商标转让成功;
②继受转让: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③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2、商标过户流程
①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②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③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
④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⑤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