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标的情形有哪些?法院是否可以直接撤销商标注册?很多时候,当我们需要商标时,我们会想注册我们的商标,但有时我们的商标可能会被他人侵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撤销其商标。那么,你知道撤销商标的情形有哪些?法院是否可以直接撤销商标注册?下面请看赣州乐融详细介绍。
一、撤销商标的情形有哪些?
注册商标违反使用管理而被商标局予以撤消的情形: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未按时申请续展注册而被商标局予以注销的情形: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法院是否可以直接撤销商标注册?
注册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商标复审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有权对撤销商标的决定作出判决。
《商标法》
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五十五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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